重庆轨道交通(略)号线一期安全类、材料类、其他类开站物资采购项目(电商)A(略)Y-(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略)号线一期安全类、材料类、其他类开站物资采购项目(电商)A(略)Y-(略),招标人为重庆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略)号线一期安全类、材料类、其他类开站物资采购项目(电商)A(略)Y-(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1.1项目实施地点:(略)
2.1.2项目规模:(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供货地点:(略)
2.4 供货期:(略)
2.5交货期最低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3.2 投标人(或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必须具有面对社会大众消费的专业销售平台(非公司门户网站)的独立网上商城,在国内能够提供B2B服务,能与轨道集团的物资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对接,并具有在线订购、支付功能。
3.3 投标人(或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应提供在重庆市范围内的物流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的情况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近三年以来((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须具有1个及以上的电子商务相关采购项目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销售数据(合同原件备查及销售订单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投标人的主网站应具有网站ICP经营许可证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提供ICP备案证明资料,并在有效期内。前述主网站包括投标人可以合法使用的投标人(或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主网站,为此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或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主网站ICP经营许可证或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主网站进行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略)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