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2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人与其拟委派的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拟委派的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3 关于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均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的文件执行,投标人可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略))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略))在最近三(略)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2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3/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4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潮博雅设计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5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编制单位6待定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7广东君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