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及仓储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长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及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延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行审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发行(略)年期专项债券(略)万元,剩余资金有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本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延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设计周期为:(略)
2.5、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2.6、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合法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提供近一年(略)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3.3业绩要求:(略)
3.4财务要求:(略)
3.5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递交地址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交易二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限要求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处理。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和《延长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