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户外媒体广告招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商人)就上海邮政户外媒体广告开展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的广告代理商前来响应报价。
一、招商户外媒体介绍
1、资源介绍
南京西路(略)号集邮大楼系上海市分公司资产。目前该大楼楼宇西侧设有户外平行墙面式广告牌,广告位总面积为(略)平方米,宽为(略)米、高为(略).5米,可用于发布商业、公益等广告内容。
2、招商价格
户外广告牌招商底价为(略)万元/年(含税),将综合评判广告加盟代理公司的资质、价格、服务经营等内容。必要条件如下:
1、需满足广告牌基本情况中所提及的全部有关政府部门报备事项(按照上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向上海市静安区市容管理部门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画面、设施审批等)。
2、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在梅雨季、台风季等恶劣天气来临前,派遣专人进行检查确认,并及时维修。
3、每年需向上海邮政提供该广告牌检测合格报告。
上海邮政不直接与政府部门对接,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广告牌被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代理商承担,并需赔付上海邮政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资格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以及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须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均不具备参加本项目招商报价的资格。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或破产的状态。
6、代理商未经上海邮政同意,不得擅自发展二级代理。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商项目。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方式:(略)
提交时间:(略)
提交地点:(略)
招商响应材料应涵盖以下内容:(略)
提交材料当天,请携带上述完整资料。若有资料缺漏,上海邮政将拒绝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