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智慧管理”项目配套设备及服务招标公告
“城市交通智慧管理”项目配套设备及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旭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蓝岳相府3号楼(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年2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预算金额:(略)
3、最高限价:(略)
4、釆购需求:(略)
5、合同履行期限:(略)
6、付款方式:(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南京旭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蓝岳相府3号楼(略))获取招标文件。也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以扫描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略)@qq.com)并通过电话联系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联系人:(略)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 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略)
3、提交方式:
①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支付凭证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支票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截止日须在支票付款期限内。
收款人:(略)
③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保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略)〕(略)号)中明确的格式提交。
受益人:(略)
4、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现金支付保证金的,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采购人负责处理答 复;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名专家进行裁决 。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2)供应商投标(响应)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现场踏勘:(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附:(略)
承诺书
:(略)
本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 采购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