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业绩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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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业绩 | 5 | (1)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略)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的招标代理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略)提供上述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发给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评标要素内容的,则提供业绩项目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得分。单位业绩与资审业绩不可兼得。(2)(略)年1月1日以来有投资额达(略)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2分。注:(略)提供咨询合同和具有本单位编制人员盖章的造价成果文件;提供编制人员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 | (略)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标段施工中标金额(略)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的招标代理业绩的,每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略)提供上述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发给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担任职位的,则提供业绩项目委托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得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分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
二 | 资源配置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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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4 |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 | 项目组成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 | (略) | 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低于5名,若低于5名,则本项不得分。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2)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3)具有工程类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证书的每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
三 | 服务实施方案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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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 6 |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全面准确、可行性强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0.1~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2 | 招标重点、难点及风险点 | 7 | 详细描述针对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招标组织与实施、异议与投诉处理及造价咨询服务等工作的重点、难点及风险点分析透彻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0.1~2.8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 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 6 | 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具体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0.1~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招标合理化建议 | 5 | 招标合理化建议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0.1~2.0分,无描述不得分。 |
5 | 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 | 6 | 工作计划安排与实施全面、具体、紧密、高效合理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0.1~2.4分,无描述不得分。 |
6 |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 | 5 |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合理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0.1~2.0分,无描述不得分。 |
7 | 服务策划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 | 4 | 服务策划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0.1~1.6分,无描述不得分。 |
8 | 承担本项目的优势 | 4 | 根据项目要求,阐述投标单位在本项工作中的技术优势,根据投标单位间优势横向对比,优势明显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0.1~1.6分,无描述不得分。 |
9 | 增值服务 | 4 | 针对项目的特点,投标人能够为招标人提供常规代理服务之外的增值服务,根据投标单位间能力横向对比,能力明显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0.1~1.6分,无描述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