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诚筑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分所(代理机构)公开进行年度钢材供应项目((略)-(略))的采购。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供应项目
1.成都诚筑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年度钢材供应项目((略)-(略))。
2.合同期限:(略)
3.需要的供应商数量:(略)
(二)合同主要约定
1.该项目按两种结算方式进行:
[if !supportLists](1)[endif]按批次结算支付,以基准价下浮(略)元/次/吨作为初始价格(该价格含运输费以及(略)%增值税)。
[if !supportLists](2)[endif]按月结算支付,以基准价下浮(略)元/次/吨作为初始价格(该价格含运输费以及(略)%增值税)。
基准价指货到项目或计划订单日当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成都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公布的价格中,对应钢厂同品名、同规格、同材质的网价。网价中备注价格的以备注价格为准;若货到项目现场或计划订单日当日公布多次网价的以第一次公布的网价为准;若货到项目现场货到项目现场或计划订单日当日(非工作日)无网价的,以货到项目现场或计划订单日前一个(工作日)的网价为准;若所送钢材在《我的钢铁网》“成都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无规格或备注无货的,则按照《我的钢铁网》“成都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中现有可送钢厂品牌中对应规格的价格作为基准价。
2.货物需求量:(略)
3.垫资要求:(略)
4.货款支付时间和方式:(略)
5.钢材品牌要求:(略)
6.其他要求:(略)
7.其他信息以合同正式签订为准。
二、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供应商须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项目“成都诚筑恒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供应商库”(https:(略)
2.意向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略)万元,注册成立的时间不短于一年。
3.意向供应商年度钢材供应量须不低于(略)万吨。
(二)供应商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意向供应商须提供公司注册登记基础信息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
2.意向供应商须提供自(略)年至公告起始日期间不低于(略)万吨/年的供货合同。
3.意向供应商须提供具备运输能力的证明文件。
4.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模板)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意向供应商公章鲜章,多页的须加盖骑缝公章。
注:(略)
三、交易规则
(一)挂牌时间及遴选方式
1.首次公告期限:(略)
2.公告期满,若征集到8家以下(即征集到1-7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项目流标,采购方可重新组织采购;若征集到8家或8家以上的意向供应商,采用网络竞价方式选出最终供应商。
3.该项目以两种结算方式初始价格基础上的初始减价幅度1元/次/吨作为起始价,并以正向一次的报价方式进行网络竞价(加价幅度:(略)
4.中标供应商的实际成交价格=两种结算方式的初始价格-竞得的减价幅度,实际执行货物单价为货到项目现场当日《我的钢铁网》中的网价-两种结算方式中标供应商的实际成交价格。(例如,若中标供应商竞得的减价幅度为(略)元/次/吨,则实际成交价格按批次结算为:(略)
5.若中标的意向供应商违约或放弃成交,则顺延至下一排名意向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例如:(略)
(二)根据本公告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采购规则,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竞价时间及操作须知将及时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商。
(四)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根据采购方的通知,及时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方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
(一)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向代理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略) 元(大写:(略)
(二)交款方式:(略)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特别注意:
1、潜在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造成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三)保证金的退还:(略)
(四)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
2.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
4.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供应商经确认采购资格后,单方撤回采购申请的;
7.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供应商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9.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略).供应商在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非因采购方原因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的;
(略).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略).产权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略).所有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由此给采购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三条所列情形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直接在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采购方的服务费用后,保证金余额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对采购方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延长服务期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方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方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方查实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中选资格,若违反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方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
(八)中选的供应商不可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若出现中选供应商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中选供应商的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九)该项目成交后,采购方有权根据市场环境、供应商供应情况等因素调整中标供应商的执行价格,或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合作。
六、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项目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
2.意向供应商应亲自参与竞价且务必注意网络竞价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报价等),均视为意向供应商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等均由意向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意向供应商应在正式竞价会开始前,自行熟悉网络竞价的相关操作。凡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原因误操作,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的,由意向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供应商应尽量在限时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出价。凡因互联网环境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一切不良竞价后果均由意向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采购方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