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备签订合同能力的其他合法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合法经营;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略)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体系证书);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8)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成套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略)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所投产品需具有FM防爆认证证书或ATEX认证证书等同类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