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略),(略).(略)元/月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其他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后续租金以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略)日内交纳下一周期的租金。承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租金。 |
租赁期限 | 5年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首期6个月的租金以及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竞租所需提交材料 |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4.标的状况确认书;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二、自然人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2.个人身份证;3.标的状况确认书;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注:(略)2. 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不包括场地内的设备及设施,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2.租期5年。3.用途:(略)4.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水电费押金。5.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后续租金以6个月为一个支付期,在每个支付期最后(略)日内交纳下一周期的租金。承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租金。6.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负责日常修缮。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或怠于维护、维修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应向出租方赔偿损失。7.在承租期内,如承租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装饰、装修、增设设备或扩建的,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和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装修、扩建方案应符合有关规划、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改变和破坏主体结构装修。装修、增设和扩建、维修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8.在承租期内,需对租赁房屋进行修缮的,如房屋和墙体漏水渗水、管道维修、下水道疏通等维修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9.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因此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略).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方不承担责任。(略).对于承租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如有),出租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略).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前需确认房屋安全情况,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确认接受房屋当前安全状况。承租方在使用房屋期间,必须做好租赁房屋各项安全、综合治理、消防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承租方应保证按行业安全标准使用房屋,确保安全。(略).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房屋内发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意外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协议书》(见附件),该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略).租赁标的物发生火灾等事故造成公众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承租方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增强承租方的赔偿能力,有效转移风险,承租方须负责购买和办理承租标的物的火灾公众责任险、安全意外险或(和)财产保险。(略).承租方在承租期间要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负责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如不按要求做好门前“三包”而被相关部门进行处罚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略).承租方不得转租房屋,如出现转租情况,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已收取承租方的未租赁期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不再返还。(略).以上标的为(略)年由原承租方自行改造装修,如其他承租方成交需给予原承租方(略)%的改造补贴。(略).合同期满的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略).竞租人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标的状况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标的状况确认书》。(略).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1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账 号 | (略)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略))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2.租赁合同3.标的状况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