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智慧消防”防灭火一体化智能指挥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略)号(略)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智慧消防”防灭火一体化智能指挥系统(二期)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参照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4.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
5.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略)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期间上午9:(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