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委、区政府(略)-(略)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磋商邀请采购公告
四川中联和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安市广安区司法局委托,拟对广安区委、区政府(略)-(略)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略)
三、采购预算:(略)
四、资金来源:(略)
五、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略)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九、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略)
1、网上报名:(略)
2、现场报名:(略)
注:(略)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需要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报名资料原件,否则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略)
十一、磋商地点:(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仅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