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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穗东街道(略)年水域(河涌、小微水体)及排水户巡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穗东街(略)年水域(河涌、小微水体)及排水户巡查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严格按照河涌及小微水体巡查的规章、工作守则和有关规定,做好穗东街道8条河涌及(略)个小微水体日常巡查维护管理、污染查控、“四乱”问题等相关工作;对发现违法倾倒生活垃圾及废弃建筑垃圾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并上报;完成辖内排水户排水行为的检查及整治工作;其它未尽事宜后续双方协调确定。
(三)拟选定服务供应商数量:
1家
(四)发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略)元(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报价包含税费、管理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二)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按照公告要求整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并发送至政务邮箱:(略)
(三)报名时间:(略)
(四)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提交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书面承诺声明:(略)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个人身份证(单位法人代表无须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联系人
(一)经本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向符合参加采购评审的供应商发出参加函,供应商按参加函要求制定响应文件,并参加评审会,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略)
(三)提交地址和联系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南湾大街(略)号宝夏花园B栋(略)室(联系人:(略)
五、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参加函;
2.报价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
4.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证明资料复印件;
5.服务方案;
6.工作制度;
7.应急预案;
8.后勤保障及服务响应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二)文件提交要求
响应文件首页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资料装订成册,密封盖章。
六、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响应文件。
七、采购评审流程及确定供应商方法
(一)评审时间:(略)
(二)评审地点:(略)
(三)评审流程
1.采购评审小组当众开启各报名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采取综合评分法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
2.初步选定服务商候选人后3个工作日内,在黄埔政府信息网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公示时间内无异议,采购人在公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选定的服务商签订服务项目合同。
八、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在黄埔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网址:(略)
九、咨询监督方式
项目采购咨询电话:(略)
行风廉政监督电话:(略)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