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略)年-(略)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与学府路交叉口莲花池财富中心八楼(略)、(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略)年-(略)年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负责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古城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工作,确保区局职工正常上班期间的一日两餐(早、午)及周末和节假日加班人员的午餐食材供应工作。本项目为食堂为满足日常餐食制做所需要的所有食材、辅料、调味品、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活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内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①提供(略)年度至今任意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供应商执行的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有其他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略)年(略)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盖公章),新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略)年(略)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盖公章),新成立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说明(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开标当日至评审结束,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或仅被处于非较大数额罚款的除外,查询时间为开标当日至评审结束,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或者零售业,供应商应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中批发业或者零售业划型标准进行划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禁止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人公司及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仓储、物流、设施、设备等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存在谎报虚报或弄虚作假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签订同时废标。(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供货的产品质量稳定,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在参与过的食材配送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并作出相应的承诺,三年内与采购人合作中未被列入合作黑名单或者终止合同的。(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所供应肉类食品质量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国家相关产品法律法规及质量要求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5)不接受转基因伙食材料,或以转基因材料制成的食物原材料。(提供承诺函)
(6)每批次产品需提供相应农残检测证明。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当季蔬菜水果类,杜绝冰库货物,不接受转基因水果、蔬菜。(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采购人不接受代开发票。(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