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管网巩固提升工程(四期)管材采购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伽师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管网巩固提升工程(四期)已由伽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伽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伽师县农村供水总站,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伽师县农村供水总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宏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4标段划分(如有):(略)
2.5 质量要求:(略)
2.6工期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管材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且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的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通过了“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截至投标日期一年内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相关证照齐备且具备上述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且近三年有类似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略)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投标其他条件:(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 时(略)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