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环资[(略)]1号、白发改环资〔(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项目投资总额:(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标段划分:(略)
标段2:(略)
2.6 招标范围:(略)
标段2:(略)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标段1:(略)
标段2:(略)
3.2:(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略)
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 需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4.5参加资格预审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起止(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8.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康市白河县东坡路与新城路交叉口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赛格中京坊6号楼二单元(略)号 |
联系人: | 柯贤军 | 联系人: | 张博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邮编: |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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