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现场考察、答疑时间:(略)
6.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3.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投标人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略)
6.4.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5.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略)
6.7.供应商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之一,供应商需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先登录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略)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6.8.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二个采购包,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采购包的投标,但同一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一个采购包,开标、评标、中标的顺序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