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高青县(略)年灌区清淤项目已经 高青县水利局以“ 关于实施灌区清淤项目的请示”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高青县农业节水灌溉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京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高青县(略)年灌区清淤项目,主要针对高青县马扎子和刘春家两个灌区的渠道进行清淤。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工程施工标:(略)
3.规模小型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工程施工标:(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 6.3异议受理单位:(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8.3其他说明:(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9.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略)
(略).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行政监督部门:(略) |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 联系电话:(略) | 联系电话:(略)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略) | |
| 地址:(略) | 地址:(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