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公开遴选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做好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我局决定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与居家社区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符合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略)—(略))要求,具备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二、遴选条件
1.主体资质合规。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正常运营时间不少于一年。
2.服务能力达标。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具备固定评估场所,能提供清洁、安静、光线充足、空气清新、温度适宜的评估环境;上门评估所需便携设备,配齐身高体重仪、血压计、血糖仪、录音录像等核心工具,满足集中评估与上门评估双重需求。
3.人员资质过硬。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4.服务规范严谨。严格遵守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尊重并保护被评估人员及评估人员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不承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范围内的养老服务业务。
5.服务响应及时。评估机构应在接到养老机构或老年人的评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展评估,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结果。
6.信用记录良好。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近1年内未被纳入单独或联合失信惩戒名单,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出现服务对象群体投诉信访事件。
二、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略)年1月(略)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六(需加盖公章)。不便报送纸质材料的,可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邮箱pingtanyanglao@(略).com。联系电话:(略)
材料清单如下:
1.《平潭综合实验区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2.组织(企业)工商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至少5名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人员的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设区市及以上民政部门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从业情况简介)。
5.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后加盖公章。
6.《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7.办公场所照片、规章制度文本(评估工作相关的制度)和收费标准材料。
(二)资质审核。我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及机构资质进行审核。
(三)确定评估机构库。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三、监督管理
(一)纳入全区统一评估机构库的机构,将作为我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的备选单位。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得承担与评估结果应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相关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独立性与公正性。我局将定期对入库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的将移出评估机构库。
(二)我局将对合作单位实行动态监管,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抽查、资金使用核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将按规定取消合作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略)
2.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诚信承诺书
3.评估机构诚信承诺书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