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甸镇塘北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雷甸镇塘北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经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基初【(略)】(略)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略)%,项目业主为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德清县雷甸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施工工期:(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略)%)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5.1投标人资格要求3.3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略)
□3.5.2(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略)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R3.8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略)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略)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略)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至少1名。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
□ 6.2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话:(略)
投诉受理部门:(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话:(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