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协和地块管廊带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仑发改基[(略)]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略)%,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柴桥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施工总工期:(略)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杰瑞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V1.0-(略)”进行加密上传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