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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2月5日(略)时至(略)年2月6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特别说明: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本标的物的真伪以及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本院不做任何保证,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及票据资料等,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市场价:(略)
特别提醒:
1、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情况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2、除标的物外,无其他附属配件,无法明确真伪,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买受后要自行提取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快递寄送。若买受人自拍卖余款缴纳后一个月内,未能前往提取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该标的物的保管,所产生的标的物灭失等状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本标的物现状:(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略)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在拍卖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期限缴纳尾款的,视为悔拍,悔拍后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