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塘生态修复和沿江音乐营地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中部文化产业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塘生态修复和沿江音乐营地工程勘察,招标人为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财政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盐官度假区上塘河西侧、翁金公路南侧。
2.2招标范围为:(略)个勘探孔,孔深暂定(略)米,总工程量约(略)米。孔详见勘察布孔图。
2.3概算投资:(略)万元。
2.4工期要求:(略)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勘察报告。
2.5招标要求:(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已办理进浙备案登记证明;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具体要求详《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自(略)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略)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及施工合同。以上业绩时间要求以合同签到时间为准。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资料或业主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略)开标室(海宁市拱辰路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6.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盐官镇拱辰路2号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恒力大厦(略)楼
邮 编:(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 朱先生联 系 人:毛先生
电 话:(略)(略)-(略)电话:(略)/(略)
传 真:传真: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