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通榆河供水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项目概况:(略)
滨海枢纽工程是入海水道的第四级枢纽,位于滨海县城南约6km、入海水道与通榆河交汇处,是解决入海水道与通榆河的交叉,维持通榆河的航运、供水,满足入海泄洪及渠北地区排涝要求的重要工程。滨海枢纽二期工程在现状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略)
二期立交地涵布置于一期地涵北侧,采用上槽下洞的结构型式,上部为通榆河渡槽,下部为入海水道泄洪涵洞,一、二期立交地涵中轴线间距为(略)m,通过扩挖上下游引河与入海水道连接;为连通入海水道北堤防汛交通,便于防汛及日常巡查,在入海水道北堤与通榆河交汇处设北堤防汛交通桥。二期立交地涵采用大开挖方式施工,施工期间通榆河在入海水道处中断,需考虑临时导航工程,采用永久性通航建筑物与临时航道相结合的导航方式,包括北船闸及上下游引航道、南船闸及上下游引航道和穿越入海水道的临时航道。
通榆河除通航功能外,还担负着向滨海、响水及连云港等地区供水的任务,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立交地涵施工期间在通榆河填筑围堰导致通榆河断流后,将影响通榆河北送水源,大套一站、二站、三站水源无法保证,需要制定枢纽施工期间的引调水方案,确保通榆河沿线的引水需求。其中,大套一站位于引江济黄河上,设计流量(略)m3/s,可从苏北灌溉总渠或淮河入海水道或通榆河提水供(略).5万亩区域用水;大套二站位于通榆河上,设计流量(略)m3/s,从通榆河提水供(略).5万亩区域用水;同时大套一站、二站还担负着里下河地区相机排涝任务;大套三站位于通榆河上,设计流量(略)m3/s,是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的第一级泵站,主要功能是向连云港港区(城乡生活、港口及临港产业、生态)供水。
根据初步设计,大套三站向连云港供水的(略)m3/s通过分淮入沂向北供水解决,水源自洪泽湖经二河、淮沭河、沭新河供给。本次滨海枢纽二期地涵施工期间供水主要考虑解决大套一站、大套二站向滨海和响水地区的供水,故而需要制定枢纽施工期间的通榆河供水方案,保障大套一站、二站站下水源,确保通榆河沿线的供水需求。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通榆河供水工程,主要是保障立交地涵施工期通榆河在滨海枢纽南北的原供水任务,将里下河地区余水抽入通榆河滨海枢纽以北段,至大套一、二站进水口。供水线路分为两条:(略)3/s进入海水道,经临时排涝涵洞送至滨海引水涵闸闸上,进入引江济黄河、经废黄河引水调度闸送至大套站下;线路二在总渠地涵涵首架设临时机口,抽取通榆河水(略)m3/s进总渠,经临时航道引至北船闸放至通榆河。因二期立交地涵施工造成通榆河断流,计划断流时间为(略)年2月~(略)年9月,临时机口管理运行期为(略)年3月~(略)年9月(约(略)个月)。
计划(略)年2月~4月,在入海水道南堤布设临时机口(线路一),需局部开挖堤身,堤身开挖至▽2.(略)m,底宽(略)m,两侧坡比1:(略)
2.3项目招标内容:(略)
(1)洪水影响评价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
(2)洪水影响分析计算与评价;
(3)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
(4)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
(5)配合取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手续。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略)
(2)业绩要求:(略)
(3)财务要求:(略)
(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9时(略)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略)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至少包含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7.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最高投标限价为:(略)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为(略)%、(略)%、(略)%,三者其一,在开标会上抽取产生;
B—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低价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低报价个数为:(略)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略)分:(略)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一
商务部分
(略)分
1
报价得分
(略)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略)分;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3)偏差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
2
单位业绩
1)近8年内((略)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类似业绩的,取得设区市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许可文件的,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略)分。
注:(略)
3
项目负责人
7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得3分;
2)近8年内,项目负责人具有编制防洪影响评价项目的成功案例(以批复时间为准,取得设区市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许可文件)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有1个得4分,最高得4分。
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行政许可文件。业绩材料中不能体现项目内容及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业主方证明,否则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单位业绩不重复得分。
4
项目组成员
1)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的有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有1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置水文水资源、工程咨询、水利水电,每有1个专业得1分,最高得3分。
二
技术部分
2.1
投标文件编制
1分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内容不超过(略)页(含(略)页)得1分,否则不得分。
2.2
项目背景及重、难点分析
对本项目相关概况分析全面得5分;对项目重点分析详细得4分;对项目的难点分析及理解,全面、准确的得4分。
满分(略)分,有缺陷最多扣3.9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2.3
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略)
满分(略)分,有缺陷最多扣3.6,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2.4
进度控制措施
8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控制措施、制度切实可行,能够保证项目进度要求,内容完整合理可行得8分;有缺陷最多扣2.4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2.5
质量管理措施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管理措施、制度切实可行,能够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得8分;有缺陷最多扣2.4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总计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略)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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