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南院区)供配电工程(二次)(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南院区)供配电工程
(二次)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南院区)供配电工程(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郑发改设计[(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略)-(略)-(略)-(略),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心医院、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南院区)供配电工程(二次)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范围:(略)
2.5合同估算价:(略)
2.6计划工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2.9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略)
2.(略)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企业资质(施工部分):(略)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略)
3.3业绩要求:
3.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投标人具有(略)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业绩一份(合同签订金额不少于(略)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或中标候选公示)网页)。
3.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注:(略)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业绩牵引指标:(略)
3.4财务要求:(略)
财务审计报告年限要求为近1-3年,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3.5信誉要求:(略)
3.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业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
1.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2.上述3.5信誉要求3.5.3投标人资料信息(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应于开标前密封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在邮寄内容上写明****项目信用查询资料信息。邮寄地址:(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略)-(略)-(略) (略):(略)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4.2招标文件售价:(略)
4.3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地点:(略)
5.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略)
(说明:(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