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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2月(略)日(略)时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略)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略)
起拍价:(略)
特别提醒:
1、意向竞买人参拍前,需充分阅读了解本公告以及房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对已知瑕疵已作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勘拍卖财产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可能的瑕疵。
2、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前往税务机关了解该标的物产权变更过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税费缴纳、垫付等情况。
拍卖成交价不含在拍卖标的中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本次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中,被执行人承担的与标的物过户、交割相关的税费需由买受人垫付。若出现因欠缴出让、受让任何一方的税款,导致出现产权变更过户不能等情况,过户不利风险由标的物新权利人自行承担。
3、房产前期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燃气费、供暖费、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负担。缴纳完成后,不能在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中主张,由买受人另行向原权利人主张,本院不予负责。
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略)
三、拍卖方式:(略)
四、咨询和看样:(略)
本院已委托河北瀛海拍卖有限公司作为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查验等工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略)。
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略)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略)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材料的或未参与标的物竞拍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六、竞买人条件和资格:(略)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七、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略)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略)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略)
八、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略)
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略)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略)
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咨询电话:(略)
瀛海拍辅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