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略)
所在地:(略)
债权总额:(略)
一、宁夏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长城(宁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宁夏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略),(略),(略).(略)元。其中:(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夏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4月,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和信商务中心A号楼(略)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注册资金(略)万元,企业类型:(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纳雪峰,男,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2.马颖,女,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3.纳树德,男,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4.贺金侠,女,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5.纳雪梅,女,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6.吴万宏,男,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略)年6月(略)日,我公司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已受理并于(略)年7月(略)日出具((略))宁(略)执(略)号和((略))宁(略)执(略)号《执行裁定书》。(略)年(略)月(略)号法院司法拍卖成交5套住宅,剩余商铺及写字楼等抵押物流拍。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地处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繁华地段,周围小区均为成熟社区,交通便利。
(六)瑕疵披露
部分抵押房产被第三人占用。
二、宁夏复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长城(宁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宁夏复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略),(略),(略).(略)元。其中:(略)
目前剩余抵押物为“复兴市场”项目(略)套商铺,面积共计(略).(略)平方米。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夏复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占荣,注册资本(略)万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略),主营范围:(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石嘴山市华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美兰,注册资本(略)万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略)
2.潘占荣,男,住所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3.刘美兰,女,住所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4.潘琪琛,女,住所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略)年6月因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我公司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略)年(略)月8日下达((略))宁(略) 执(略)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略)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抵押物为现房,具有一定商业价值。
(六)瑕疵披露
部分抵押房产被第三人占用。
三、宁夏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宁夏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总额(略),(略),(略).(略)元,其中本金(略),(略),(略).(略)元,利息(略),(略),(略).(略)元,罚息(略),(略),(略).(略)元。以上利息、罚息暂计算至(略)年(略)月(略)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债务人以其开发建设的位于银川市新华东街隆鑫苑A区(略).(略)平方米在建工程及所属土地使用权和B区“金茂建材城”(略)套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商铺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目前剩余抵押物隆鑫苑A区(略).(略)平方米在建工程及所属土地使用权和B区“金茂建材城”(略)套面积为(略).(略)平方米商铺及土地使用权;宁夏容胜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王鑫、王涛以宁夏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略)%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宁夏容胜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王鑫、魏海鹰、王涛、杨秀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夏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Q。法定代表人魏海鹰,登记状态:(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宁夏容胜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法定代表人王鑫,登记状态:(略)
2.王鑫,男,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3.魏海鹰,女,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4.王涛,男,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5.杨秀香,女,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略)年(略)月(略)日,我公司持银川市国安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银川中院执行立案后于(略)年(略)月6日作出((略))宁(略)执(略)号及((略))宁(略)执(略)号执行裁定。执行法院于(略)年4月(略)日至(略)年9月8日对B区“金茂建材城”(略)套抵押商业房产中(略)套进行公开拍卖,全部流拍。现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权抵押充足,抵押物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街商业圈,“金茂建材城”商业氛围浓郁,商户集中,抵押物较易变现。
(六)瑕疵披露
存在抵押物被占用情况。
四、宁夏富兴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宁夏富兴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总额(略),(略),(略).(略)元,其中本金(略),(略),(略).(略)元,利息(略),(略),(略).(略)元,罚息(略),(略),(略).(略)元。以上利息、罚息暂计算至(略)年(略)月(略)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和保证,债务人以其开发建设的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安商贸文化物流中心B1区”未售(略)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和A区(略)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股东刘良富、刘良庆质押宁夏富兴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略)%股权;刘良富、杨兰芳、刘良庆、丁亚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夏富兴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法定代表人刘良富,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注册资本(略).(略)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南大街东侧。经营范围:(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刘良富,已去世;
2.杨兰芳,女,住所地宁夏灵武市东塔镇。
3.刘良庆,男,住所地宁夏灵武市湖滨小区。
4.丁亚萍,女,住所地宁夏灵武市湖滨小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略)年4月,我公司持银川市国安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指定金凤区人民法院具体执行。执行期间未申请对抵押物评估拍卖,现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权抵押物已全部封顶且外立面完工,可以正常使用。
(六)瑕疵披露
存在工程款欠付、工程款优先及抵押物被占用情况。
五、石嘴山市盛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石嘴山市盛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总额(略),(略),(略).(略)元。其中:(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石嘴山市盛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7月,公司注册地址为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东街(略)国道(略)号,法定代表人王忠敏,公司注册资金(略)万元,公司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略),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为(略)-2,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其颁发资质证书显示,其资质等级为四级。股东:(略)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1.王忠敏,男,住所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2.赵兰兰,女,住所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3.王忠良,男,住所地宁夏银川市西夏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略)年9月,我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效力的((略))宁银国安证字第(略)号公证书,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略)年9月(略)日作出((略))宁(略)执(略)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略)
(五)瑕疵披露
剩余抵押房产全部被第三人占用。
二、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略)
三、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略)
四、交易条件:(略)
五、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六、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略)
主管部门联系人:(略)
长城(宁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