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工程规模:(略)
服务期:(略)
2.2招标范围:(略)
(1)工程监理:(略)
(2)造价咨询服务:(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完成过1个建安工程造价不小于2亿元且包含轨道的市政工程全过程咨询或工程监理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略)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略)
造价咨询负责人:(略)
注:(略)
3.5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CA锁在“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略)
5.评标定标方法不采用评定分离。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网址:(略)
6.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在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乐清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