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洞头诸湾 EOD 海岛山体与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岛山体与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洞头诸湾 EOD 海岛山体与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施工总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略)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略)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略)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
5.4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的投标人,请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略)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
电话:(略) | |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