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贵州达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1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资产名称:(略)
所在地:(略)
债权总额:(略)
担保方式:(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基准日(略)年(略)月(略)日,债权总额为(略),(略),(略).(略)元,其中本金8,(略),(略).(略)元,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共计 7,(略),(略).(略) 元,其他费用(略),(略).(略)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标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人是否承担责任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债权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基准日:(略)
序号 | 债务人 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 | 其他费用 | 债权合计 | 诉讼情况 | 担保情况 |
1 | 贵州达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0.(略) | 3,(略),(略).(略) | 0.(略) | 3,(略),(略).(略) | 执行 | 保证:(略) |
2 | 贵州达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8,(略),(略).(略) | 4,(略),(略).(略) | (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抵押:(略) |
合计 | | 8,(略),(略).(略) | 7,(略),(略).(略) | (略),(略).(略) | (略),(略),(略).(略) | | |
二、诉执情况
本债权项下主债权及担保权利已经兴义市人民法院作出((略))黔(略)民初(略)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判决结果如下:(略)
后依据上述判决申请执行,执行案件号为((略))黔(略)执(略)号,上述抵押物经司法拍卖已流拍,目前状态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债务人及担保人概况
(一)债务人贵州达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略)年(略)月(略)日,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洒金街道洒金工业园区贵州万源食品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孙志娟,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略)万元,主营业务:(略)
(二)保证人黄成杰、孙志娟、陈古杰、贾悠、涂玲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联系电话 |
孙志娟 | 女 | 汉族 | (略) | 贵州省兴义市土城东门二巷 | / |
贾悠 | 男 | 汉族 | (略) | 普安县盘水镇盘水镇南街 | / |
涂玲 | 女 | 汉族 | (略) | 贵州省兴义市乌沙镇 窑上村 | / |
黄成杰 | 男 | 汉族 | (略) | 贵州省兴义市老城街 | / |
陈古杰 | 男 | 汉族 | (略)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 / |
四、资产亮点
本债权项下抵押物位于贵州省兴义市中心城区,周边有金水湾幼儿园、凤仪路一小、兴义市第六中学、中国农业银行黔西南分行、马鞍山公园等,有多条公交车线路,出租车、私家车均可直达,2公里范围内有公园里、天能等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齐备,交通便捷程度高,人流量可观。目前抵押物均已出租,用于超市、餐饮等业态经营,投资价值较高。
五、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略)
(一)上述债权资产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二)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三)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可能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四)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五)债权历时较长,有关时效可能已届满,导致无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六)抵质押物可能存在多个抵质押权人或已经被处置的情况。
六、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金融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条件:(略)
七、公告发布日期:(略)
有效期限:(略)
八、处置方式:(略)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债务重组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略)
(略)
通讯地址:(略)
受理举报事项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纪委办公室)联系人:(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