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5年内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略)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5年内担任过1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略)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安全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或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安全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无论主要人员是否正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了有效的“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该人员可以到岗履约。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4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6)“近5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