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新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略)
1.采购条件
焦作新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电梯维保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新亚商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交货 地址 | 最高投标限价 |
电梯维保 | 详见技术要求 | 1项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全部电梯一年维保费分四次支付,每三个月为一期,维保工作完成无问题,支付一次维保费。电梯维保费投标人在每个维保期结束月后第一个月份的(略)日前,向发标人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维保发票税率6%,电梯配件税率(略)%)。发标人在下一维保期(三个月)结束前转款给投标人。发标人负责材料费和一次电梯年检费,重检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支付方式以现金、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 新亚商厦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解放中路(略)号 | (略)元 |
备注:(略) |
3.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略)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如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4.2 递交地点:(略)
4.3 响应文件递交数量:(略)
4.4 递交方式:(略)
4.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服务费(人民币):(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名称:(略)
账号:(略)
行号:(略)
注:(略)
5.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此项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报价。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按国家计委计价格[(略)](略)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收费标准及发改办价格[(略)](略)号文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人缴清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将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收费标准如下表:(略)
成交价 | 收费比例 |
(略)万元以下 | 1.5% |
(略)-(略)万元 | 1.1% |
(略)-(略)万元 | 0.8% |
(略)-(略)万元 | 0.5% |
(略)-(略)万元 | 0.(略)% |
(略)-(略)万元 | 0.(略)% |
5.3 履约保证金(仅中标人缴纳)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略)元。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6.2 获取方式:(略)
7.其他
7.1 招标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2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监督电话:(略)
9.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 标 办:(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