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略)年邮爱驿站采购项目公开谈判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分公司(略)年邮爱驿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及要求
类型 | 数量 | 要求 |
邮爱驿站标准版 | 2 | 服务礼仪:(略) |
邮爱驿站简化版 | (略) | 服务礼仪:(略) |
注:(略) |
2.预算:(略)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预计金额 |
邮爱驿站标准版 | 个 | 2 | (略) | (略) |
邮爱驿站简化版 | 个 | (略) | (略) | (略) |
合计 | | | (略) |
注:(略) |
3.标包划分:(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xx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供应商承担。
(八)(五)(略)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广告设计制作策划等的业绩(略)万元以上的合同至少1个,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或收款证明等体现具体执行金额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因采购内容涉及服务礼仪,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礼仪庆典服务”。
(十)本项目最高限价将在谈判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正式公布,投标人报价高于任一分项控制单价或总报价高于项目总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直接做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禁止设置最低限价,最终结算按控制单价据实核算,结算金额不超过总最高限价。
注:(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上午9:(略)
报名需提供:(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略)年1月(略)日下午(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略)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邮政集团公开谈判类(线上)采购文件模板_V1.0_(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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