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略)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略)年、(略)年、(略)年3个年度平均净利润大于0。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
注:(略)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业绩已录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略) ②业绩未录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略) 3、“近5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投标人独立承担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其业绩予以认定;同一标段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中包含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且该部分工程由投标人独立承担施工的,其业绩予以认定。 5、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略)、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是指:(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略)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的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略)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列为D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略)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注:(略)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略)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人员(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多标段投标 | 未对本标段投标 | 2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3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4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a.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b.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c.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5 | 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以下内容不齐全:(略)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保持一致; 3、投标人不得提交调价函。 | 7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 8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未提供或无效 | 9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提供或无效 | (略)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同时具备: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略)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略)年、(略)年、(略)年3个年度平均净利润大于0。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略)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注:(略)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业绩已录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略) ②业绩未录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略) 3、“近5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投标人独立承担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的,其业绩予以认定;同一标段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由两家及以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实施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业绩中包含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且该部分工程由投标人独立承担施工的,其业绩予以认定。 5、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略)、类似规模的码头工程是指:(略) | (略)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禁止参与项目所在地投标的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略)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的全国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略)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列为 D 级;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略)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一、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1人:(略) ②技术负责人1人:(略)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略)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略) |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 一、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略) 2、主要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人员(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略)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视为满足相应要求。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略) |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均属于重大偏差: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略) | 工期 | 投标人未在投标函中填报工期或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略) | 工程质量 | 投标人未在投标函中填报工程质量目标或工程质量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略) | 投标有效期 |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略)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有); (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 (略)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2)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略) | 其他情形 |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 (略)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其他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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