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网完善一期工程二标段(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阴区城西片区污水、雨水等市政管网完善一期工程已由淮安市淮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略)〕(略) 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淮安市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专项债及区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略)
注:(略)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略)
注:(略)
2.2招标范围:
(1)设计:(略)
(2)采购:(略)
(3)施工:(略)
(4)管网检测部分:(略)
中标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的EPC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且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略)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执业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略)
3.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施工负责人在本单位执业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略)
3.4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备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3.5.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4)监理业绩:(略)
说明:(略)
2)设计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以工程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要求的“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业绩,不仅限于独立实施的单一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若所提供业绩为市政工程中包含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也予以认可。如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无法证明其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所投业绩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3.5.3自(略)年1月(略)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4自(略)年1月(略)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5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6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9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略) 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略) 年 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对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略)
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右侧条件之一: | ①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略) 投标人须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的扫描件。 |
施工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略) 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原件的扫描件。 |
设计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相关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备注:(略)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说明:(略)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以工程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要求的“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业绩,不仅限于独立实施的单一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若所提供业绩为市政工程里包含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也予以认可。如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无法证明其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所投业绩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注:(略)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略) (2)施工业绩:(略) (3)设计业绩:(略) (4)监理业绩:(略) 说明:(略) 2)设计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以工程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要求的“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业绩,不仅限于独立实施的单一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若所提供业绩为市政工程里包含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也予以认可。如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无法证明其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所投业绩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重复。 注:(略)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 | 详见附件承诺书格式,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即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如为联合体投标,承诺书由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供。 |
对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此外,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
委托代理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略)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的扫描件,若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以上材料) 注:(略)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略)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注:(略) |
信用要求 | 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信用中国 ”“信用江苏 ”“信用淮安 ”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即可。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略)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且排名前 6 名(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6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按顺序取满6 家后,如后续单位与第6名得分相同的,也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和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6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
2.2.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第二阶段:(略) |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施工企业)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3.2.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8 分 |
2.3.2.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略)分 |
2.3.2.1 | 项目管理机构 | 2分 |
2.3.2.1 | 工程业绩 | 2分 |
| | | |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技术标:(略) 经济标:(略) 商务标:(略) 工程业绩:(略)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略)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略)分) | 开标时由项目招标人单位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说明:(略) 2.未进入经济标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注:(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1.总承包项目经理(0.6分):(略) 2.设计负责人(0.5分):(略) 3.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0.5分):(略) 4.施工负责人(0.4分):(略) 注:(略) 2.职称得分仅计入职称高的,职称证书应以政府职称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授权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应提供职称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专业为给水排水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正高级职称包含研究员级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3.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或毕业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略)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等涉及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扫描件。 |
4 | 工程业绩 (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 (略)年1月1日(含) 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 1 个得 1 分,限评1个,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本项最高得 1 分。 2.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略)年1月1日(含) 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 1 个得 1 分,限评1个,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本项最高得 1 分。 说明:(略)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金额的,以工程项目总投资〈或建安费〉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本项目要求的“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业绩,不仅限于独立实施的单一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若所提供业绩为市政工程里包含市政给排水管网工程(给水或排水管网工程)且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也予以认可。如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无法证明其规模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所投业绩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5)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投标人业绩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略) (6)资格评审业绩不得作为加分业绩。 以上涉及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的扫描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略)年 1 月 (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