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1.具体品种及预算详见后附附件1;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3.项目预算:(略)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并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供应全部品种,中标数量比例按(略)%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执行;
5.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的所有产品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外资包含港澳台,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略)
(十)特定资格要求:
①根据国家《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若供应商为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中药饮片);
②根据国家《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若供应商为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饮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略)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特定资格相关材料;
8.报名登记表。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略)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略)
(二)投标截止时间:(略)
(三)投标地点:(略)
(四)投标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略)
(二)开标地点:(略)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略)
(二)提交样品地点:(略)
(三)提交样品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具体要求:(略)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略)
(二)踏勘地点:(略)
(三)联系人:(略)
(四)联系电话:(略)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的有关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进而影响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勘察资料详见附件3。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医院门户网(http:(略)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邮 箱:(略)
质疑联系人:(略)
邮箱:(略)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办公电话:(略)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