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实施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应有完整的配送方案,管理架构、岗位人员配置合理,食材安全措施得当,应急预案完整。 ▲2.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做到食材生产日期、生产商、生产地、检验检疫证明、质量等级等信息存储,以便有关部门随时查验。 ▲3.负责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由相关部门适时对食品留样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抽样检查出现不合格产品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一切后果(如行政处罚、食物中毒所引起的医疗费用、法律责任等),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 4.供应商要提供净菜、粗加工等选择(如:(略) 5.供货单根据招标人要求规范统一,符合学校财务做账要求。 ▲二、质量保障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招标人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影响营养、卫生和安全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添加剂超标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由相关部门不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抽样经权威部门检查出现不合格的。 ……具体见本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