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机场站坪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机场站坪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以新管局函〔(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民航发展基金、企业自筹资金、哈密市人民政府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略)
2.2项目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1)初步设计范围:(略)
(2)施工图设计范围:(略)
本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承担设计单位协调、管理、组织研究总体设计方案;明确设计单位各阶段的技术界面;确定统一高程及坐标系;设计成果及格式统一装订;总概算的汇总及审批后的调整汇总;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设计资料归档(含向招标人、项目所在地档案馆归档),以及技术咨询、后期技术服务、协助招标人组织审查会等。
2.4设计服务期限:(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略)
要求1:(略)
要求2:(略)
3.3信誉要求:(略)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成员不能超过2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略)-(略)-(略):(略)
登记资料包括:(略)
提示:(略)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略)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略)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略)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略)-(略):(略)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 其他说明
无。
(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 账 户:(略) |
| 开 户 行:(略) |
| 银行账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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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