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校园监控日常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西塔(略)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1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校园监控日常维保 | 1(项) | 人民币(略).(略)万元/年 |
2、项目类型:(略)
3、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及服务要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指定媒体:(略)
(2)相关公告(磋商公告/澄清公告/成交公告等)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