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粮油、调味品类食材要求
1、主要食材品目需求:(略)
2、食材要求:
(1)大米需达到GB(略)标准,品种为东北大米,水分含量应≤(略).5%。必须为不超过一年的北方水稻加工而成的国标大米,以供货批次出具的生产加工质量检验报告单为准。水分≤(略).5%;碎米总量≤(略).0%;小碎米≤0.2% 不完善粒≤3%;最大限量杂质≤0.(略)%;垩白度 ≤2.0%;黄粒米含量≤0.5%;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
(2)面粉需达到GB(略)标准,水分含量应≤(略)%,灰分(以干物计) ≤0.(略)%;含砂量≤0.(略)%; 面筋质((略)%水分) ≥(略).0%;面筋指数≥(略) %;磁性金属物≤0.(略) g/kg; 脂肪酸值(以干物计) ≤(略)mgKOH/(略)g;粗细度为:(略)
(3)散装豆类:(略)
(4)食用油:(略)
(5)调味品:(略)
(6)面条:(略)
3、包装要求:(略)
以上食材的执行标准如有更新,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最高执行标准为准。规格要求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的规格要求进行提供并验收,具体采购品种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进行提供并验收。
★(二)食堂杂品要求
1、品目需求:(略)
2、要求:(略)
★(三)服务要求
1、定价机制:
定价周期为:(略)
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如果供货质量、执行价格、配送服务等出现与采购要求、响应承诺及协议约定不符的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结算:
月结算=基础价格中标人中标比率当月实际配送的数量(或重量)
2、食品配送及供货要求:
(1)供应计划:(略)
(2)供应时间:(略)
(3)运输要求:
①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②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
★(四)验收流程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中标人在物资供应紧张时,必须优先满足采购人的物资需求。
6、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7、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物资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8、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严守保密制度,对服务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责任转让或推卸给第三方。
(略)、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一份《退出机制》,如遇食品安全等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对二次供货不合格的供应商或者告知后不听的的供应商退出食堂供应。
(略)、当天发现食材供应不合格的立即销毁,一小时内必须完成其他食材配送。
(略)、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蔬菜类、豆制品类要求
1、食材品目需求:(略)
2、食材要求:
(1)蔬菜类:(略)
(2)豆制品:(略)
(3)食材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略)
茄果类:(略)
瓜果类:(略)
根菜类:(略)
薯芋类:(略)
葱蒜类:(略)
豆类:(略)
水生菜类:(略)
食用菌类:(略)
芽苗类:(略)
豆腐:(略)
豆芽:(略)
★(二)水果类要求
水果类:(略)
具体如下:
| 仁果类(哈密瓜、梨、苹果、西瓜、) | 果皮光滑、着色均匀、有光泽、无机械伤、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 |
| 浆果类(葡萄、草莓、猕猴桃) | 1.果实、色泽良好,果皮光滑,新鲜、清洁、硬实、无异味,成熟度适宜,整齐度较高。2.无烂果、过熟、日伤、褪色斑、疤痕、雹伤、冻伤、皱缩、空腔、畸形果、裂果、病虫害及机械伤。3.果穗完整,新鲜洁净,外形美观,无任何病斑或裂口,无异常的外部水分,无异常气味和滋味,具有适于市场和贮存要求的生理成熟度。 |
| 核果类(樱桃、桃) | 具有相似品种/品牌特征,果面洁净,无机械伤、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 |
| 柑果类(橘、柑、柚子、橙子) | 1.果形:(略) |
| 坚果类(核桃) | 具有该品种固有的特征。果实应无缺陷,但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总体外观、质量、贮存性的很轻微的表面疵点。 |
| 热带水果(香蕉、菠萝) | 1.果形:(略) |
★(三)干菜类要求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黑木耳:(略)
银耳:(略)
香菇:(略)
腐竹:(略)
★(四)蛋类要求
鸡、鹌鹑蛋等,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要求:(略)
★(五)服务要求
1、定价机制:
定价周期为:(略)
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如果供货质量、执行价格、配送服务等出现与采购要求、响应承诺及协议约定不符的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结算:
月结算=基础价格中标人中标比率当月实际配送的数量(或重量)
2、食品配送及供货要求:
(1)供应计划:(略)
(2)供应时间:(略)
(3)运输要求:
①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②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供应,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供应,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③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
★(六)验收流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送货即验收,当日送达食材出现损坏、缺斤少两、供应错误等不符合采购人采购标准的,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退还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或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3、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或盖章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中标人在物资供应紧张时,必须优先满足采购人的物资需求。
6、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7、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物资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8、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严守保密制度,对服务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责任转让或推卸给第三方。
(略)、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一份《退出机制》,如遇食品安全等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对二次供货不合格的供应商或者告知后不听的的供应商退出食堂供应。
(略)、当天发现食材供应不合格的立即销毁,一小时内必须完成其他食材配送。
(略)、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一)肉、禽和海产品类要求
1、食材品目需求:(略)
2、食材要求:
(1)肉类总体要求:(略)
(2)海鲜类:
鲜鱼:(略)
(3)食材具体感观要求:
①鸡等禽类:(略)
嘴部:(略)
眼部:(略)
皮肤:(略)
脂肪:(略)
肌肉:(略)
②猪、牛、羊肉类:
猪肉:(略)
牛肉:(略)
羊肉:(略)
③鲜鱼类质量的好坏主要通过感官来鉴别,其主要方法有:
眼睛:(略)
④鲜禽产品
感官要求:(略)
注:(略)
3、包装要求:(略)
以上食材的执行标准如有更新,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最高执行标准为准。规格要求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供货的规格要求进行提供并验收,具体采购品种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进行提供并验收。
★(二)饮品及奶制品
1、品目需求:(略)
2、要求:
(1)矿泉水、饮料类:(略)
(2)牛奶、酸奶:(略)
★(三)服务要求
1、定价机制:
定价周期为:(略)
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如果供货质量、执行价格、配送服务等出现与采购要求、响应承诺及协议约定不符的问题,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结算:
月结算=基础价格中标人中标比率当月实际配送的数量(或重量)
2、食品配送及供货要求:
(1)供应计划:(略)
(2)供应时间:(略)
(3)运输要求:
①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②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供应,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供应,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③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
★(三)验收流程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
2、送货即验收,当日送达食材出现损坏、缺斤少两、供应错误等不符合采购人采购标准的,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退还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食材存在质量问题或危及人身安全,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3、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或盖章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中标人在物资供应紧张时,必须优先满足采购人的物资需求。
6、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7、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物资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8、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严守保密制度,对服务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责任转让或推卸给第三方。
(略)、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一份《退出机制》,如遇食品安全等问题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对二次供货不合格的供应商或者告知后不听的的供应商退出食堂供应。
(略)、当天发现食材供应不合格的立即销毁,一小时内必须完成其他食材配送。
(略)、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