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服务信息
(一)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服务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对象
沈阳市化工学校约(略)名学生及(略)名在校教职工。其中,预包装类配送服务以满足学生日常购物需求为核心,食材类配送服务覆盖早中晚三餐食材供应需求。
二、供货服务内容
(一)预包装类配送供货内容
品类范围(所有商品规格型号需在线下商超可查询):
1.食品类:(略)
2.日用(生活)品类:(略)
3.文具类:(略)
(二)食材类配送供货内容
1.核心品类:(略)
2.采购数量:(略)
三、报价与付款规则
(一)报价要求
1.预包装类配送
1.1按固定折扣报价,仅允许一个固定折扣(例如优惠(略)%,则响应折扣应为(略)%),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改动。报价包含供货到指定地点后的商品价格、运费(含搬运费)、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
1.2报价基准及报价上限。报价基准以校园周边(略)公里范围内各大商超(永辉超市、比优特等)同规格型号产品的市场销售价为准,且随市场行情合理变动,保证同质量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商品质量最好,接受师生监督。报价上限为(略)%。
2.食材类配送
2.1按固定折扣报价,仅允许一个固定折扣(例如优惠(略)%,则响应折扣应为(略)%),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改动。报价包含供货单价、运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与货物交运和售后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
2.2报价基准及报价上限。报价基准优先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集市零售平均价格为基准;未在上述平台范围内的商品,以双方共同认定的第三方生鲜预包装(如鑫大刚生鲜预包装等)供货价格为准;上述两类渠道均无价格的商品,参照周边市场、商超协商确定。每(略)日认定一次价格,以实际供货单为准,平台公布时间调整时,按供货日期最近的前一次公布价格为基准。报价上限为(略)%。
3.最终投标报价=预包装类配送报价折扣+食材类配送报价折扣
(二)付款要求
1.预包装类付款方式:(略)
2.食材类付款方式:(略)
四、质量要求
(一)通用质量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略)
2.溯源与证件要求:(略)
3.保质期要求:(略)
4.包装要求:(略)
5.禁止性规定:(略)
(二)预包装类专项质量要求
1.食品存放:(略)
2.补货要求:(略)
3.商品标准:(略)
4.问题处理:(略)
(三)食材类专项质量要求
1. 肉禽蛋水产类
通用要求:(略)
(1)猪肉:(略)
(2)牛羊肉:(略)
(3)禽肉:(略)
(4)半成品及冻货:(略)
水产类:
(1)鱼、虾等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
(2)海水鱼新鲜度达标(挥发性盐基氮≤(略)mg/(略)g),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异臭味,具有固体光泽,鳃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浑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浑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淡水鱼鲜活,虾片、虾皮、银鱼、海米为干货,干货类无杂质。
奶制品:(略)
豆制品:(略)
2.水果蔬菜类
通用要求:(略)
水果、干果类:(略)
(1)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
(2)水果等级不低于二级,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
蔬菜类:
(1)蔬菜必须为新鲜时令蔬菜,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同时满足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所供蔬菜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略)%以上。
(2)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食用菌类、花菜类等蔬菜应为二等菜,新鲜无异味,色泽鲜艳,无腐烂变质,存储时间不超过(略)小时。叶菜类无枯黄叶、病叶,结球适度;茄果类无裂果、空洞,成熟度适中;瓜果类瓜条均匀,无疤点;根菜类皮细光滑,无泥沙;薯芋类无发芽、变绿;葱蒜类新鲜幼嫩;豆类形态完整,无发芽;水生菜类无黑心、泥沙;食用菌类菌盖圆整,无腐烂;芽苗类幼嫩,无杂质。
3. 干货粮油类
干货制品:(略)
散装豆类:(略)
大米:(略)
杂粮:(略)
面粉:(略)
食用油:(略)
4. 其他副食品类
蛋类:(略)
豆制品(豆腐、腐竹、干豆腐、豆浆等):(略)
干货、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
(2)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具有固有色、香、味,无异味,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
5. 执行标准
肉类:(略)
肉类检测:(略)
蔬果类:(略)
6. 票证要求
牛羊肉类、家禽类:(略)
肉制品:(略)
水产品:(略)
五、供货与配送要求
(一)通用要求
1.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2、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一日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中标人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和发改委菜篮子信息平台截屏证明材料,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日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3、遇采购人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
4、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保持清洁和每日消毒,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5.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项目负责人)及配送员(需持有健康证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上岗前核验)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更换配送人员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经审批,配送员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二)预包装类配送要求
1. 下单与送达时间
短保质期食品:(略)
非短保质期食品及日杂类商品:(略)
特殊情况补货:(略)
2. 配送规范
统一配送,不得转包、分包;送货时间为8:(略)
3. 处罚规则
不按时送达影响正常销售和使用的,按供货订单金额的(略)%罚款;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断货,缺货或价格涨幅异常时需第一时间沟通并提供替代货品建议。
(三)食材类配送要求
1. 下单与送达时间
1.1常规配送:(略)
1.2特殊配送:(略)
1.3异常处理:(略)
2. 运输要求
2.1通用要求:(略)
2.2温度控制:(略)
2.3特殊食材:(略)
2.4记录要求:(略)
3. 配送人员
安排固定专人(项目负责人)及配送员(需持有健康证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上岗前核验)对接,无意外情况不得更换;更换配送人员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经审批;配送人员需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 食材变更
不得随意变更食材,确需变更的需经采购人同意。
5. 保密要求
不得泄露配送实际数量及地点。
六、验收与退(补)货规则
(一)验收要求
通用验收:(略)
1.预包装类验收:(略)
2.食材类验收: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略)%验收。如发现食材有损坏、重量不足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问题记录:(略)
问题处理:(略)
(二)退(补)货要求
通用要求:(略)
1.预包装类:(略)
2.食材类:(略)
3.验收记录:(略)
七、服务与管理要求
(一)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要求:(略)
2.行为规范:(略)
3.服务能力:(略)
4.车辆责任:(略)
(二)禁止转包分包
供应商/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考核管理
1. 预包装类考核
3个月内送货价格明显超过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达5次以上的,按未履行合同处理或由供应商承担损失;
因商品导致食品卫生事件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供货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费用,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 食材类考核
月度考核:(略)
处罚规则:(略)
(四)应急与售后要求
1.应急预案:(略)
2.售后方案:(略)
3.保险要求:(略)
八、违规处罚与责任界定
(一)违规处罚
1. 预包装类
配送预包装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喷码日期模糊、涨袋、破损等)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需及时改正;
因商品导致腹泻、食物中毒等不良反应,经认定为中标人责任的,按未履行合同处理,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其供货资格,并由供货商/中标人承担一切费用及给予消费者费用额(略)%的赔偿(最低不少于(略)元),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 食材类
延误配送(采购人要求推迟除外)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食材的,记录在案并承担损失,可终止合同,取消配送资格;
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食物中毒的,中标人承担全部后果;
违反其他合同约定的,按相关条款处理。
(二)特殊情况
如遇政策性调整导致食堂停止运营,食材类对应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无任何赔偿责任。
九、其他补充要求
1.预包装类:(略)
2.食材类:(略)
3.风险提示:(略)
4.合同终止:(略)
十、交货时间、地点:
每天6点送至沈阳市化工学校(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略)号)指定地点。遇有特殊情况时,具体送货时间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协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解密程序启动后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略)分钟;投标人可以在集采机构现场解密,也可以在投标人认可的其他地点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