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略)年重庆公司科学城1#数据中心5楼大机电建设项目(机电部分)防爆摄像头采购项目(标段编号:(略)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略)
1.1.2 预估采购金额:(略)
1.1.3 正常供货周期:(略)
1.1.4 保修期:(略)
1.1.5 质量标准:(略)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略)
1.2.1 本项目标段/分包/份额划分情况:(略)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关于(略)年重庆公司科学城1#数据中心5楼大机电建设项目(机电部分)防爆摄像头项目采购方案的请示 | 安防监控系统-彩色防爆摄像机 | - | 1 | 重庆市 | 正常情况下,从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到卖方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时长不得超过(略)天。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序号 | 名 称 | 规格程式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机房防爆型摄像头 | 防爆,(略)W像素 | 个 | 9 | 含摄像头支架、防爆挠性连接管、防爆护罩万向节、防爆箱接线盒 |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5 业绩:(略)
注:(略)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略)
2.1.6是否接受代理商参与响应:(略)
①供应商为响应(防爆摄像头)制造商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②供应商如为响应(防爆摄像头)代理商的,应提供其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
注:(略)
2.1.7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2.1.6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略))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略)) ;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略))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略)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略)
4.3 询比文件费用:(略)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略)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略)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略)号 | 地 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略)号信达国际B栋(略)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略) |
联 系 人: | 蒋老师 | 联 系 人: | 颜安琪 |
电 话: | (略)-(略) | 电 话: | (略) |
电子邮件: | jiangbeiping.cq@chinatelecom.cn | 电子邮件: | yananqi.gyl@chinaccs.cn |
网 址: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 账 号: | (略)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