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全区通航地市(略)-(略)年度航空出口邮件运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华思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全区通航地市(略)-(略)年度航空出口邮件运输项目(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述:(略)
四、招标内容:(略)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二)本项目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信用中国、裁判文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征信平台无可能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不良信息等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转包及欠薪信访等不良记录,无围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各级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该项目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运输货物服务等相关经营内容。
(四)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本项目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略)
(六)本项目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项目报名供应商均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限制范围,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
注:(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要求:
开标形式:(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