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国能灵武电厂至高新区园区蒸汽管道(节能降碳)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国能灵武电厂至高新区园区蒸汽管道(节能降碳)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灵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文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灵武市国能灵武电厂至高新区园区的1根 DN(略) 蒸汽管道,管线干线长度约(略).(略)km, 设计压力2.5MPa, 设计温度(略)℃。新建凝结水管网长度(略)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略)
宁夏文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