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二期四至六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二期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贺兰山-牛首山风口)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中宁县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自治区配套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中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工期和管护期:(略)
2.4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略)
二标段:(略)
三标段:(略)
四标段:(略)
五标段:(略)
六标段:(略)
七标段:(略)
2.5 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申请人,则谢绝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