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盛京小学总教职工(略)人,学生约(略)人,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拥有相关运营管理经验的专业化团餐企业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早、午餐,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
二、人员管理
1.中标单位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并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
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学校有权监督检查。
3.为创建安全校园,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上下班配合学校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食堂经营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4.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
中标单位要在一周内进行整改。
三、现场管理
1.学校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例如:(略)
2.中标单位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
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3.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略)
4.中标单位负责水费、电费及缴纳燃气或燃油费。
5.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中标单位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四、供餐模式及供餐标准
1.教师餐:(略)
2.学生午餐标准:(略)
五、供餐时间
教师开餐时间:
早餐:(略)
午餐:(略)
学生开餐时间:
午餐:(略)
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及时与中标单位沟通。
六、餐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教职工餐费:(略)
2.学生餐费:(略)
3.用餐人数变化:(略)
注:(略)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签订半年合同,半年后双方都满意,签订下半年合同)。
八、安全管控
1.中标单位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中标单位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单位承全部责任。
3.中标单位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中标单位负责检查后厨、餐厅、库房等食堂各场所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设备电源和照明灯都已关掉,所有门都已锁好。
5.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 (略)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 (略)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九、采用食材要求
1.禽肉类:(略)
2.蛋类:(略)
3.畜肉:(略)
4.水产类:(略)
5.蔬菜类:(略)
6.调味品类:(略)
7.水果饮料类:(略)
8.食用油产品质量要求:(略)
9.奶制品产品质量要求:(略)
(略).大米必须符合GB/T(略)-(略),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应具备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的检测报告。
(略).高筋小麦粉必须符合GB/T (略)-(略)标准,低筋小麦粉标准符合GB/T (略)-(略),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的内容;松散不结团,粉粒细软滑均匀,有正常光泽,无异味、无结块,并具有检测报告。
(略).根据相关扶贫采购政策,按省市区文件确定的农副产品采购金额预留比例在“扶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开展采购活动。实际比例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做适时调整,由中标单位按扶贫文件要求进行定点采购,所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以上材料,由中标单位在正式供餐服务期间按实际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一年;无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其他各项记录保存期限宜为2年。
原料贮存要求:
1. 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应在贮存位置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信息。宜使用密闭容器贮存。
2.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等),应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3. 贮存的食品和物品离墙、离地,距离墙壁和地面均应在(略)cm以上。
4. 冷冻贮存食品前宜分割食品,避免使用时反复解冻、冷冻。冷冻(藏)贮存食品时不宜堆积、挤压食品。
十、责任状
1.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学校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因中标单位过错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单位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2.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如因用电、水、燃气操作不当引起的生产事故,或发生从业人员意外伤亡事故,中标单位承担过错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
3.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4.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优先提请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解除仲裁协议后,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中标单位退出机制
学校应当制定委托经营企业退出管理制度,发现食堂委托经营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应当立即上报区县(市)教育局,按合同约定及时终止合同,同时启动新一轮采购程序。在过渡期间,学校应当采取应急措施,提前制定供餐预案。
(1)未履行经营服务合同约定的;发生转包、分包经营业务的;擅自更换履约人或违反经营服务合同行为的。
(2)降低供餐质量和餐食数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或每学年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未达到(略)%的。
(3)未持续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或管理资质、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或管理条件的。
(4)与学校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
(5)存在采购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
(6)违反合同约定:
- 经营范围不符:(略)
- 经营时间违约:(略)
(7)食品安全问题:
- 卫生不达标:(略)
- 食品质量不合格:(略)
- 安全事故频发:(略)
-出餐时间:(略)
(8)服务质量问题:
- 饭菜质量差:(略)
- 供餐不及时:(略)
- 服务态度恶劣:(略)
(9)经营管理问题:
- 财务状况不良:(略)
- 不配合管理:(略)
- 违规经营被处罚:(略)
((略))其他情况:
- 不可抗力因素:(略)
- 学校自身需求变化:(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略)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