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略)号许昌经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EPC)及监理”(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EPC)及监理已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局以许开创发〔(略)〕(略)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略)-(略)-(略)-(略)-(略),招标人为许昌经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EPC)及监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略)
2.1.2招标编号:(略)
2.1.3建设地点:(略)
2.1.4建设规模:(略)
2.1.5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1.6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1.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略)
(1)设计范围:(略)
(2)施工范围:(略)
(3)采购范围:(略)
(4)工程总承包管理:(略)
第二标段:(略)
2.1.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2.1.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略)
(2)施工质量要求:(略)
第二标段:(略)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项目经理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略)
3.4 财务要求:(略)
3.5信誉要求:(略)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注:(略)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略)
3.7本次招标第一标段(EPC)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本项目的统筹管理、工程资金往来等工作,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次投标的相关手续及签署资料。
3.8其他要求:(略)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8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略)
4.3凡有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略)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8.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9.联系事项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组其他成员:(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略)
(略) 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