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资信业绩部分:(略) 设计方案部分:(略) 投标报价:(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0~(略).(略)) | 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安费(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或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略)分,最多得(略)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0~5.(略)) | 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建安费(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或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录入信息为准) |
| 项目负责人(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给水排水专业人员2名(0~6.(略)) |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每名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每名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名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环保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结构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 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园林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 造价专业人员1名(0~3.(略))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
| 2.2.4(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设计原则(0~6.(略))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设计原则合理可行。(优=6.(略);良=5.(略);中=4.(略);差=4.(略);无=0) |
|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0~6.(略)) | 对项目概况、周边自然条件、水环境等方面的理解程度;对项目必要性可达性进行分析。(优=6.(略);良=5.(略);中=4.(略);差=4.(略);无=0) |
| 雨污水主次干管及河道排口论述(0~5.(略)) | 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片区的市政主次干管、河道及排口的分析论述细致准确。(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设计方案(0~5.(略)) | 详细论述各片区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对主要节点及细节优化设计合理可行。(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保证措施(0~5.(略))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及服务保证措施。(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针对性方案(0~3.(略)) | 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关片区内部的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解决措施。(优=3.(略);良=2.(略);中=2.(略);差=2.(略);无=0) |
| 雨水、污水量计算分析论证(0~5.(略)) | 合理选择设计参数,对片区雨水量、污水量进行计算并分析论证。(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项目调查总述及问题分析(0~5.(略)) | 对片区内现状片区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对管网系统进行分析说明,对片区内现状管网运行工况分析论证。(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项目的衔接(0~5.(略)) | 设计方案中论述本工程与流域其他相关项目(相关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的衔接。(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 经济分析(0~5.(略)) | 投资估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有量、有价、有计算且相对准确。(优=5.(略);良=4.(略);中=4.(略);差=3.(略);无=0) |
汇总规则:(略)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略)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奖项(0~4.(略)) | 企业自(略)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市政类涉水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奖项的,每有一个得1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奖项的,每有一个得2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国家级奖项的,每有一个得4分,满分4分。(最多提供1个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获奖得分高的计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
汇总规则:(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