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次处置的报废资产,详见附件中资产明细,资产明细仅供参考。处置资产均按勘验时的现状转让,公告中的相关描述、图片仅作为勘验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 *本次处置的标的挂牌底价和预估重量见附表。 *转让底价(略),相当于各项废旧物资挂牌底价(详见附表)的(略)%;增价幅度0.5,相当于各项废旧物资挂牌底价增加0.5%。如报价(略).5,即所有资产的目前报价为其挂牌底价的(略).5%,以此类推。 1、附表中的各项废旧物资的重量为理论推算重量,实际交付重量以最终磅房称重过磅为准。 2、开具相关发票事宜请提前与转让方咨询。 3、本次交易设定现场勘验环节,现场勘验时需提交:(略) 4、最终成交的吨单价,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均不作出调整。 5、成交后废旧物资的预付交易价款=理论推算重量×最终成交单价。最终成交价款按照转受让双方确定的交付重量及实际交接数量结算,多退少补。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停止交接,及时向中心价款账户补足价款后再交接。 6、成交后中心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 7、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已付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略)、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