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受安全保卫处(党委安全保卫部)委托,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参加招标,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1.3 项目预算:(略)
1.4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略)
具体内容见第五章。
三、资质要求
特定资质要求:
1.供应商信息已登记并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提供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并已完成的消防设施维修1个类似业绩(提供有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其(略)年或(略)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6 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响应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略)年2月3日(略):(略)
六、评审与成交标准
详见第三章。
七、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及递交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招标响应文件份数:(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略)
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办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八、采购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九、采购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略)日历天。
南京交院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docx
供应商报名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