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if一、[endif]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的技术评分中“服务承诺”如下:
“1、投标人承诺上门取车、还车,上门取车需要在(略)分钟内响应,车辆在维修养护完成之后,2小时内还车,得2分。
2、常规维修养护需要承诺在取车后(略)小时内完成,其余维修养护最迟不超过(略)小时,特殊情况的需要书面报备,得2分。
3、提供免费救援拖车服务,收到救援通知后,(略)分钟内响应,(略)分钟内到达现场救援,得2分。
4、投标人承诺到店维修当次免费洗车得2分。”
现更正为:
“1、投标人承诺上门取车、还车,上门取车需要在(略)分钟内响应,车辆在维修养护完成之后,2小时内还车,得3分。
2、常规维修养护需要承诺在取车后(略)小时内完成,其余维修养护最迟不超过(略)小时,特殊情况的需要书面报备,得3分。
3、提供免费救援拖车服务,收到救援通知后,(略)分钟内响应,(略)分钟内到达现场救援,得2分。
4、投标人承诺到店维修当次免费洗车得2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